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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适用本规定。
什么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是指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知识和技能的更新和补充,拓展和提高其创新、创造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完善其知识结构,提高其整体素质的教育。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面向全体专业技术人员的人才培养制度,以非学历教育为主体,以提升能力为核心,紧密结合生产实践和工作岗位需求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在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当完成多少学时的继续教育?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学习内容有哪些?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
专业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学习形式有哪些?
(一)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学习;
(二)参加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
(三)参加远程教育;
(四)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活动;
(五)符合规定的其他方式。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有哪些方面的影响?
(一)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作为其申请评定上一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重要条件。
(二)用人单位要将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纳入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高层次人才研修情况可作为其申报各类专家称号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作为职业资格登记或者注册的必要条件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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